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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简章

授课学校:

已报名: 350人

  • 开班时间

    滚动开班
  • 课程类型

    线下课程
  • 培训周期

    1-3个月
  • 课程价格

    ¥电话咨询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简章

一、报名指南

1、报名条件

①凡属*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未加限制条件的专业。

②报考护理、护理学、药学、中药学、治安学、公共安全管理、公安管理学、监所管理等有前置条件的专业的考生入籍时需要提交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

③报考本科层次各专业的考生,在注册考籍时,必须交验*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结果为准),否则不予办理入籍。

首次报名(入籍)的考生必须由本人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注册入籍。

2、户籍限制

从2024年起,我省不接受不符合条件的非本省户籍新考生报名,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注册时间

春季注册时间2月

秋季注册时间8月

4、报考时间

春季网上报考时间2月

秋季网上报考时间8月

考生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http://zikao.hneao.cn(简称自助服务系统)选择课程报考。

5、特别提醒

①非限制性专业网上报考只能选择与入籍专业层次相同的专业报考,限制性专业现场报考必须与入籍时的专业保持一致。

②考生报名上传的相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及毕业证使用照片,一经确认,不再更改。

二、考试与毕业

1、考试时间

每年4月、10月中(下)旬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注意事项:考前一周左右考生打印准考证,考试凭身份证、准考证参考,带0.5毫米黑色水笔和2B铅笔答题。

成绩查询:登录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个人空间查询成绩,成绩在考后一个月左右出来(5月20号或11月20号左右),网址:http://zikao.hneao.cn/net/。

2、毕业申请

自考没有学制要求,考生修满学分可申请毕业。

三、自考免考政策

第一条免考适用范围:凡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符合本规定的均可免考相应课程。

第二条*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可免考公共政治课、已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第三条凡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者大学英语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一)、英语(二)课程。(注:只可凭证书申请免考,成绩单无效)

第四条凡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以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一)、英语(二)课程。

第五条凡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及计算机基础上机实践;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理论及上机实践。

第六条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考试(NIT)各模块合格成绩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包括实践)课程,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考试(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合格成绩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包括实践)课程。

四、学位申请(以学校发布最新政策为准)

(一)湘潭大学

1、单科成绩60分及以上。

2、提交毕业论文电子档与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查重检测报告(查重率≤20%),论文经学校组织评审为合格者。

3、外语水平要求(满足其一即可):

成人本科在读期间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及以上或者通过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且笔试成绩合格;通过湖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或者湘潭大学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考试(英语专业需报日语))。

4、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起三年之内可以申请。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违反宪法、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在校期间受记过或以上处分,且未解除的;学校认定不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其他情形。

6、往年未通过的申请者再次申请,需按最新通知要求重新提供所有信息和材料。

(二)湖南师范大学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签发时间为准,两年内申请(一年两次),过期视为本人放弃,不再予以办理。

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中等及中等以上,毕业论文经复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4、学位外语成绩证明:

2021年1月1日起,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在籍期间内及毕业一年半时间内(以毕业证签发时间为准),通过由湖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取得合格证编号(外语专业不能考本专业语种,需要考第二外语)

(1)自考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考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

①自考本科在籍期间获得大学英语四级(CET-4)、六级(CET-6)成绩及格并拿到成绩单或通过全国公共英语三级(PETS-3),成绩及格并拿到合格证书(仅限2021年1月1日前获得本科学籍和英语合格证)

②本科在籍期间或毕业后一年半内参加湖南省考试院举办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取得“湘学位”编号(仅限2021年1月1日前获得本科学籍和英语合格证)。

(2)成教(函授、业余)生满足以下条件可免考由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考试。

成教本科在籍期间(或毕业后一年半内)参加湖南省考试院举办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取得“湘学位”编号(仅限2021年1月1日前获得本科学籍和英语合格证)。

5、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2021年1月1日起,通过由湖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取得合格证编号。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违反宪法、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2)在校期间受记过或以上处分,且未解除的。

(3)学校认定的不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其他情形。

(三)长沙理工大学

1、本科毕业证签发日期为两年以内。

2、本科阶段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中等(或70分)及以上,并且必须上传毕业论(设计)电子版以及符合《长沙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试行)》(详见https://www.csust.edu.cn/jxjyxy/info/1044/4384.htm)要求的查重报告。查重报告必须由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维普论文检测系统、万方检测等官方网站出具。

3、获得以下合格外语成绩之一的均符合学士学位申请的外语条件。

(1)参加湖南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或我校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

(2)学位申请前参加大学生英语四级、六级(CET-4、CET-6)考试,且成绩合格。

(四)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1、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文明风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

2、已获本校颁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且证书落款时间为两年半内。

3、外语水平要求:须在成人高等教育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期间或毕业后两年半之内参加相关外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

(1)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四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①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或同类型的日语、俄语、德语、法语相关四、六级考试),成绩合格。

②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或以上等级的考试,且笔试成绩合格。

③参加湖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④参加我校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考试办法由继续教育学院制定)。

4、自考本科毕业生各科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5、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论文(设计)答辩成绩中等及以上。

6、在*级考试中无作弊行为或其它学术不端行为的。

(五)湖南农业大学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通过本科教学(考试)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学习,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并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认识问题,自觉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2、按规定年限或要求完成本科教学(考试)计划中各项任务,能较好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经审核准予毕业,且自考本科毕业生各科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3、毕业论文(设计)获得中等及以上成绩。

4、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时间需在毕业后3年内。

5、非英语专业学生学位外语水平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湖南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

(2)在籍期间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等级的笔试且成绩合格。

(3)在籍期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四级及以上等级的笔试且成绩合格。

(4)在籍期间及毕业后3年内,参加学校组织的湖南农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或触犯*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

(2)自注册学籍或考籍至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期间有考核违纪、作弊或其他学术不端行为受过留校察看处分的。

(3)由于其他原因,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为不应授予学士学位的。

五、自考免考政策

第六条免考适用范围:凡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符合本规定的均可免考相应课程。

第七条*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可免考公共政治课、已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第八条凡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者大学英语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一)、英语(二)课程。(注:只可凭证书申请免考,成绩单无效)

第九条凡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以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一)、英语(二)课程。

第十条凡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及计算机基础上机实践;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理论及上机实践。

第六条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考试(NIT)各模块合格成绩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包括实践)课程,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考试(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合格成绩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包括实践)课程。

六、开设专业及考试计划

(一)助学班开设专业:

长沙理工大学

本科:交通土建工程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本科:家具与室内设计、软件工程

(二)社会型开设专业:

湘潭大学

专科:行政管理

本科:行政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经济法学、法律

湖南师范大学

本科:汉语言文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

湖南农业大学

本科:会计、人力资源管理(无学位)

备注:部分专业无法授予学士学位,考生在报名时需确认并承诺已知晓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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